驿运是中国古代官办的交通运输制度,源于驿传,始于周朝,兴于唐宋,盛于元明,清末废止。
驿站设置境内驿站的设置是从唐朝开始的,历朝均有兴废。明清时,府署设有府前总铺,总铺下置驿站,站下每隔10里或30里置铺。自府前总铺南行至泰和境内之荷叶铺,沿线设6铺,计50里。自府前总铺西行至安福县境之山嘉铺,沿线设8铺,计80里。自府城过赣江经梅林铺,至吉水县境之嘉禾铺,计20里。以上三路共15铺,计150里。秀江、东界等铺原通永新,后改由安福达永新、永宁2县。
螺川驿位螺川递运所右(今吉安市马铺前)。 白下驿位泰和县东门外,唐武德五年(622)建。
五云驿位万安县城西,宋元时称赣阳驿。
白沙驿位吉水县北,清顺治九年(1652)设白沙驿、县前驿、腰站驿(刘公庙)3驿。
玉峡驿(属临江府)位峡江县南,初建在大安桥头,明嘉靖十八年(1539)改建在万寿寺侧,后毁于兵灾。清雍正年间(1723〜1735)移至县治左。
金川驿(属临江府)位新干县西北,明清为水陆驿。宋称驿舍为皇华馆,金川皇华馆设在县城西门外对岸的界埠。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将驿站改建在县城金水亭边。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又将驿站改建到界埠。
驿运管理唐时驿运管理是军事性的,县驿由县令兼管,州驿由州兵曹兼理,道驿统于节度使,全国驿政隶兵部。驿站配有驿马数匹至十几匹不等;水驿配有船舶和船工。
宋时,在驿运制度上,实行三项改革:一是以军卒代替百姓为递役;二是为了迅速传递军情政令,除步递、马递外,又建立了日夜不停的急脚递;三是驿道建制比较齐全,有驿、馆、铺、站、亭之分,非通途大路只设馆、站、亭,不设驿铺。驿60里,铺10至20里。官吏乘驿须凭符节和证券才能“调车马,征钦食” o其符券有金字牌(急递)、青字牌(马递)、红字牌(步递)及驿券、馆券、食券等。
元代称站赤。站赤地方管理机构有提领、百户等。提领为站赤之地方管理首长,各站置一员,行九品印,专职车马之役;百户由每百户选出一名,任期3年,执役者则为站户。
明代,驿运制度承袭元制。
清代,驿传组织有驿、站、塘、台、所、铺等6种,地方驿运以州县及驿丞分掌其车,并以司道总其成。 驿铺有额定夫役、站夫、铺司兵、马匹和船只。给驿方式,分品级、按所需,定夫役、马、驴、车的数量。据 《吉安府志》(光绪元年版)记载,吉安府驿除清雍正五年(1727)裁减外,尚存各县递夫420名,差马115 匹,马夫35名,司铺兵274名,岁共支银9705.6两,遇润加银808. 8两。
驿路运输驿运任务有三:一是通讯,传递公文;二是运输,接送使节和运送物资;三是供应,换用车马和膳宿。秦时驿运是专为朝廷、官府、使臣服务的。
唐时,驿运职责最初为传递紧急文书,后扩大到一般通讯,接待官员以及运输贡品。开元年间 (713 -741),吉州贡品为白布、茶、陟厘。
运输工具,主要是肩挑、背驮、车马和船舶。运输物品有吉州窑瓷器成品等。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成立邮传部,裁驿归邮。
战时驿运抗日战争时期,由于铁路被破坏,海口被封锁,油料来源困难。为了解决战时军需物资运输,1940年10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在重庆召开15个省参加的全国驿运会决定开办战时驿运。交通部设立全国驿运管理处,统一筹办驿运工作。同时,江西省驿运管理处成立,处址设在泰和县文溪匡家(现上田乡月池村),各线路设驿运段,县设驿运站。1941年1月,省驿运管理处在吉安、樟树、赣县、宁都、鹰潭、界化陇等地设立7个驿运总段,监督指挥各管辖区的驿运。驿运路线主要有:赣粤线由樟树经吉安、泰和至赣县;沪桂线由鹰潭经宁都、泰和至界化陇转西南大后方。同年10月,为了加强民间运输工具的统一管理,全省划分四个督办区,对车、船、夫、马办理登记,未设站的地方,由乡、镇公所代办,各县组成陆运土车队,规定每80辆为一队,有水运的地方开展水陆联运,吉界线上每天有200辆土车来回运输,吉泰驿运站每天吉安与泰和之间有50辆土车相向运输,一日到达。抗日战争胜利后,战时驿运结束,驿运工具转为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