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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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3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环境管理
分类号: X;65
页数: 3
摘要: 1975年8月成立井冈山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井冈山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8月机构改革,由地区环保办和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合并组成吉安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为吉安地区行政公署职能机构。90年代分别设立吉安地区城乡建设局、吉安地区环境保护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从1979年永新县在全区各县(市)中率先成立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后,至1984年,全区14个县(市)均已成立县级环境保护机构。均为县(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关键词: 环境保护 环境管理

内容

1975年8月成立井冈山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井冈山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8月机构改革,由地区环保办和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合并组成吉安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为吉安地区行政公署职能机构。90年代分别设立吉安地区城乡建设局、吉安地区环境保护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从1979年永新县在全区各县(市)中率先成立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后,至1984年,全区14个县(市)均已成立县级环境保护机构。均为县(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1987年吉安地区行政公署成立吉安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副专员任主任,行署副秘书长、地区计委、地区经委、地区环保局、地区科委各一名领导为副主任,地区人事局、劳动局、水电局、 供电局等32家环境保护相关单位领导人为成员。环委会为地区环境保护协调机构。
  此后,根据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和政府机构改革的进展,又有多次调整。至2000年,地区及各县 (市)环保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如表4-4-1所示。
  表4-4-1 2000年吉安地区及各县(市)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机构名称机构级别隶属关系机构状况吉安地区环境保护局县级地区行政公署单独掛牌,与地区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吉安市环境保护局正科级吉安市人民政府独立机构井冈山市环境保护局副科级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独立机构吉安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吉安县人民政府独立机构吉水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吉水县人民政府单独掛牌,与县建设局合署办公峡江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峡江县人民政府单独掛牌,与县建设局合署办公新干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新正县人民政府单独掛牌,与县建设局合署办公永丰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永丰县人民政府单独掛牌,与县建设局合署办公泰和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泰和县人民政府独立机构遂川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遂川县人民政府单独掛牌,与县建设局合署办公万安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万安县人民政府单独掛牌,与县建设局合署办公安福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安福县人民政府独立机构永新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永新县人民政府独立机构宁冈县环境保护局正科级宁冈县人民政府单独掛牌,与县建设局合署办公法规吉安地区环境管理主要认真执行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以及国家关于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的标准。除此之外,还有省人大、 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一系列环境保护条例和标准。吉安地区行政公署也曾发布过有关污染整治、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管理等一些环境管理办法。如1997年的《吉安地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等。
  队伍管理队伍1983年前的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时期,环境管理队伍并不健全,由地区环境保护科研所代行环境管理事宜,着重负责环境宣传、污染调查、污染治理、排污收费等工作。1983年8月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后,在局内设立环境保护科,编制5人,为环境管理专职队伍,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开始步入正轨。
  监测队伍1976年5月19日井冈山地区革委会以井革发[76]35号文决定成立井冈山地区环境监测站,编制20人,负责全区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1978年初开始环境监测工作。从 1982年开始,地区环境监测站每年在收集、整理环境监测资料的基础上编辑一本《吉安地区环境质量报告书》,报送有关领导。
  1984年,地区环境监测站在全国粮食与出口食品农药(“六六六”,“ DDT” )污染调查研究项目中,承担了大量粮食样品中的“六六六”、“DDT”农药的监测,当时全省仅吉安地区承担了这一工作。由于成绩显著,地区环境监测站获得国家环保局、粮食部、农牧渔业部三部门表彰,有五人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吉安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2年3月。1984年在地区监测站协助下,开始进行一些简单监测, 1986年逐步开展环境监测业务,1989年承担了吉安市辖区内除降水、地下水外全部监测任务。
  -吉安县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4年6月,编制7人。:1986年承担辖区内大气、水体、声环境部分监测项目。随后,安福、永丰、井冈山、永新、莲花、吉水、泰和等县(市)先后成立环境监测站,并能承担一些监测项目。
  吉安地区环境监测机构的情况见表4-4-2。
  表4-4-2 吉安地区各县(市)环境监测机构机构名称成立时间隶属关系吉安市环境监测站 1982.3 市环保办吉安县环境监测站 1984.6 县环保局安福县环境监测站 1986.1 县环保办永丰县环境监测站 1986.3 县城建环保局井冈山市环境监测上 1986.11 市城建环保局永新县环境监测站 1987.8 县环保办莲花县环境监测站 1987 县城建环保局吉水县环境监测站 1988.6 县城建环保局泰和县环境监测站 1990.5 县环保办至1988年,全区能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只有地区、吉安市、吉安县、永丰县、莲花县五个环境监测站,其余县(市)环境监测站尚未开始监测工作。
  1991年12月吉安地区环境监测站顺利通过了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环境监测计量认证;1993年7月,吉安市、吉安县环境监测站也通过了省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工作。通过计量认证的单位方可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至2000年,全区具有监测能力的监测站仅有地区、吉安市、吉安县、永丰县环境监测站,而通过计量部门计量认证的只有地区、吉安市、吉安县环境监测站。
  科研队伍1978年5月20日井冈山地区革命委员会以井编发[78J19号文决定成立地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5人。1983年前,地区环科所着重对锅炉消烟除尘、医疗废水治理、屠宰废水回收蛋白质研究的调研和治理技术的攻关工作。1983年后,地区环科所与地区环境监测站合署办公,以环境监测为主。环境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了一些环境背景研究任务:(1) 1984年长江水系放射性水平调查; (2)1989年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研究;(3)1989年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4) 1993年酸沉降分布规律的研究。这些任务均是江西省乃至国家环境科研项目的子课题。各县(市)环保部门均未成立环境科研机构。
  监理队伍1990年12月,吉安地区行署以吉编发[1990]61号文批复成立吉安地区排污监理站,编制5人。负责地属单位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排污收费工作。县(市)排污监理站(所)以吉安市排污监理所成立较早,于1986年12月成立。其余各县(市)排污监理站均在1990年后陆续成立,承担辖区内县 (市)属污染源监督管理和排污收费工作。
  环境科学学会1985年2月成立,有会员60余人。学会下设吉安地区环境科学技术咨询服务部, 负责环境咨询服务。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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