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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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278
颗粒名称: 机构队伍
分类号: R12
页数: 2
摘要: 民国时期,吉安城区由吉安县政府发出训令,市容卫生由商会捐资,警察部门管理,设立了一个清扫班,在册人员16人,负责清扫街道,收运垃圾、粪便。其余县城没有专门管理机构,由商会等单位雇请数名清道夫打扫卫生。
关键词: 环境卫生 环境事业

内容

民国时期,吉安城区由吉安县政府发出训令,市容卫生由商会捐资,警察部门管理,设立了一个清扫班,在册人员16人,负责清扫街道,收运垃圾、粪便。其余县城没有专门管理机构,由商会等单位雇请数名清道夫打扫卫生。
  新中国建立后,全区各县(市)城区陆续成立街道卫生环境清扫队(组),由城关镇人民政府、卫生防疫部门管理。70年代末,成立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1984年以后,各县环卫所归口建设局管理。另外一些县(市)还有由街道、居委会聘请的民办保洁员负责街、巷的环境卫生。
  1949年8月,吉安市接收了民国时期的清扫班,成立清洁卫生管理站、环境卫生管理所。1960年居委会设地段保洁员,1966年街巷清扫由各街道管理。1981年改为吉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归口城建局管理。至2000年底,吉安市环卫处有职工32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
  井冈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始于1974年。当年在防疫站内配备了 4名清洁员,负责清扫茨坪主要路段的垃圾。1980年由园林所兼管,人员增至6人。1982年市政工程队成立后,市政、园林和环卫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工作管理格局,专职环卫工人增至9人。1985年正式组建专职环卫队伍,称环境卫生队,当年有职工21人,隶属市城建局管理。1986年2月,市人民政府决定将环卫队划归茨坪镇政府管理,于同年8月重新划归市城建局管理,更名为井冈山市环境卫生管理所,职工增至23人。1989年6 月,市编委下文确定环卫所为公司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城建局,定编25人。
  至2000年,全区有环卫职工1101人,民办保洁员225人(见表4-1-9)。 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的同时,环卫职工政治地位也不断提高,不少先进模范人物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吉安市环卫处杨远途同志1990年和1994年被评为省、部级劳模。井冈山环卫所谭述祥同志和李金贤同志也分别于1990年和1995年被评为建设部和江西省劳模。1996年,吉安市环卫处陈宪珍同志被评为江西省“城市美容师”,永新县环卫所李桂龙、吉水县环卫所涂显清、吉安县环卫所刘辟英、井冈山市环卫所李渔清、遂川县环卫所张克钊5位同志被评为江西省先进环卫工作者。江西省人大决定从1996年起每年10月26日确定为江西环卫工人节,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环卫工人的关心和爱护。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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