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278 |
颗粒名称: | 机构队伍 |
分类号: | R12 |
页数: | 2 |
摘要: | 民国时期,吉安城区由吉安县政府发出训令,市容卫生由商会捐资,警察部门管理,设立了一个清扫班,在册人员16人,负责清扫街道,收运垃圾、粪便。其余县城没有专门管理机构,由商会等单位雇请数名清道夫打扫卫生。 |
关键词: | 环境卫生 环境事业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