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259 |
颗粒名称: | 市政设施管理 |
分类号: | TU990.0 |
页数: | 2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前,全区各个县城基本上没有完整规范的市政设施,没有专门的市政设施管理机构,都是由县商会和保甲兼管。新中国建立后,吉安市市政设施管理由市建设科实施。:1952年设市护路队,专管城市道路。1957年成立市政工程队,负责市政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建设。1964年设立行道树管护组, 由市政工程队代管。1978年5月设立市政工程养护管理所。各县(市)也逐步建立市政设施管理机构, 井冈山市、吉安县、泰和县、吉水县、永丰县 先后在城乡建设局内设立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其他县在建设局内也都配有专门的管理人员o 其管理范围是: 1 ? |
关键词: | 市政工程 城市规划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