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性宣传与宣传月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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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0216
颗粒名称: 经常性宣传与宣传月活动
分类号: C913.13
页数: 1
摘要: 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初,主要对城市卫生人员进行避孕节育知识宣传,对实行避孕节育对象进行个别辅导,尔后逐步扩大宣传教育对象。全区各县(市)普遍举办避孕节育知识培训班,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宣传骨干、妇女干部、扫盲教师、药店避孕药柜营业员和群众中的骨干等进行培训。在医院、妇保所(站)及部队卫生所、厂矿医院设立避孕指导门诊。各地还通过广播、放映幻灯、妇女代表会、 避孕展览、科普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在育龄群众中作广泛宣传。1978年11月,全区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次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声势浩大, 规模空前。此后,每年春节、元旦期间均要举办一次。
关键词: 计划生育 宣传活动

内容

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初,主要对城市卫生人员进行避孕节育知识宣传,对实行避孕节育对象进行个别辅导,尔后逐步扩大宣传教育对象。全区各县(市)普遍举办避孕节育知识培训班,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宣传骨干、妇女干部、扫盲教师、药店避孕药柜营业员和群众中的骨干等进行培训。在医院、妇保所(站)及部队卫生所、厂矿医院设立避孕指导门诊。各地还通过广播、放映幻灯、妇女代表会、 避孕展览、科普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在育龄群众中作广泛宣传。:1957年至“文化大革命”期间,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一度被削弱,直到70年代后期才得到加强。1971年7月,国务院转发《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生育政策,各地及时进行宣传。1971年12 月,中共江西省委发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指出:提倡晚婚和计划生育是一场破旧立新、移风易俗的社会革命,要求“大力宣传,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计划生育的指示,树立以晚婚、计划生育为荣的新风尚”。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青、妇等组织和宣传、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单位,充分利用标语、墙报、宣传栏、有线广播、幻灯片等形式,围绕提倡晚婚、晚育、节制生育等内容开展公众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正面宣传教育。1978年11月,全区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次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声势浩大, 规模空前。此后,每年春节、元旦期间均要举办一次。80年代起,吉安地区积极组织各县(市)参与全国性的宣传活动,主要有1980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国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宣传,1983年的实施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的宣传,1987年的世界“五十亿人口日”宣传,1988 年的亚洲“三十亿人口日”宣传,1989年的全国“十一亿人口日”宣传等。此外,每年均要开展春、夏、秋、 冬四季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活动,深受群众欢迎。
  1990年9月1日,《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后,全区各县(市)贯彻执行《条例》的若干规定也相继出台。至此,全区再次掀起计划生育宣传高潮。据统计,全区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266次,参加活动186.2万人次,刊出宣传栏、简报、黑板报等1.68万多期,刷写宣传标语12万多条,出动宣传车286 辆(次),广播和幻灯宣传达2656次,印发各种计生宣传品达200多万份(张)。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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