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一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0203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家庭 |
分类号: | C913.1 |
页数: | 2 |
摘要: | 家庭规模新中国建立前,人们受封建伦理思想的影响,在家庭规模观念上,习惯于“四世同堂”、“五代同堂” 和“儿孙满堂”,把家庭人口多少视为兴旺发达的标志。因此,大中型的家庭较多。以泰和县为例,清嘉庆十五年,文溪匡建绩妻陈氏“七世同堂”;前溪罗怀奇妻喻氏 “五世同堂”。道光六年,匡山罗文健妻萧氏、清永州刘绩佐妻匡氏、水东州郭奎妻罗氏,后东玉田张栓妻曾氏皆“五世同堂”。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家庭逐渐向小型化、核心化、 两代化演变。当今小家庭结构已成为人们普遍的家庭生活形式。儿子长大成家后,多数与父母分居。新中国建立后,妇女获得解放,地位提高,男女平等。 |
关键词: | 婚姻 家庭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