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广昌县长桥公社双港大队擅自发行用油墨印刷的有光纸票券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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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4325
事件名称: 1973年广昌县长桥公社双港大队擅自发行用油墨印刷的有光纸票券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10/001
起始页: 06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73年1月
结束时间: 1973年1月

事件描述

1973年1月,广昌县(当时隶属赣州地区)长桥公社双港大队,擅自发行用油墨印刷的有光纸票券,面额有5元、2元、1元、5角、2角、1角、5分、2分、1分,9种共9,802元,用于大队境内缝衣、理发、交电费、碾米、手工业人员发工资、购买各种铁件、木蔑制具、社员借支和分配兑现。1月22日至3月6日,各生产队领用5,289元,在群众中流通使用1,306元。1974年4月26日省人民银行对此进行批评制止并通报全省。

知识出处

抚州金融志

《抚州金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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