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抚州地区农业税率为12.5%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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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4103
事件名称: 1963年抚州地区农业税率为12.5%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3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
结束时间: 1963年

事件描述

1963年 10月,省人民政府规定抚州地区农业税率为12.5%。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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