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田赋、沿袭明代旧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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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4086
事件名称: 清朝田赋、沿袭明代旧制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3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862年
结束时间: 1874年

事件描述

清朝田赋,沿袭明代旧制,实行赋役合一,按田计征,用银折纳,定出田亩等级、税额标准,任士民查阅。 同治年间,抚州常平仓存谷114000石,社仓存谷42761石。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

《抚州地区粮食志》,是集“存史、资治、教化”为一体的好史料,是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它再现了全区粮食工作的基本面貌和特征,对帮助全区广大粮食工作者了解过去,珍惜现在,认识将来,承前启后,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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