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抚州分院派员出庭公诉一起全区有史以来最大的破坏电力设备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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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838
事件名称: 1990年10月抚州分院派员出庭公诉一起全区有史以来最大的破坏电力设备案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32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10月6日
结束时间: 1990年10月6日

事件描述

10月6日,抚州分院派员出庭公诉一起全区有史以来最大的破坏电力设备案,被告人黎武生、吴友生等人先后多次在崇仁、宜黄、临川境内疯狂窃取正用于防洪、排涝、照明的11台变压器铜线圈和几千米输电铝线,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黎武生、吴友生死刑。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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