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2月抚州专区革命委员会、抚州军分区向全区各县革命委员会(革筹小组)、支左部队和县人民武装部发出《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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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707
事件名称: 1968年2月抚州专区革命委员会、抚州军分区向全区各县革命委员会(革筹小组)、支左部队和县人民武装部发出《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的通知》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31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8年2月29日
结束时间: 1968年2月29日

事件描述

2月29日,抚州专区革命委员会、抚州军分区向全区各县革命委员会(革筹小组)、支左部队和县人民武装部发出《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的通知》。《通知》记述:本专区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抚州专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军管会和保卫部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从此,公、检、法三家全面解体,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先后被军事管制。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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