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10月抚州地区公、检、法三家造反派成立了“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抚州地区临时领导小组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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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705
事件名称: 1967年10月抚州地区公、检、法三家造反派成立了“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抚州地区临时领导小组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31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7年10月10日
结束时间: 1967年10月10日

事件描述

10月10日,抚州地区公、检、法三家造反派成立了“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抚州地区临时领导小组保卫领导小组”,领导全区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抚州军分区保卫科长徐振卿、公安处聂金亮、占振方、检察分院徐启福、中级法院陈秀英(女)等5人组成,下设办公室。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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