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10月经地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地委肃反领导小组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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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679
事件名称: 1960年10月经地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地委肃反领导小组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31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0年10月14日
结束时间: 1960年10月14日

事件描述

10月14日,经地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地委肃反领导小组,由地委书记处书记严东、地委常委中级法院院长刘声钲、地委委员张英、许国平、张运昌、赵光、抚州分院副检察长喻凤珠,地区公安处副处长冯桂林、高义文等9人组成。严东任组长,刘声钲、冯桂林任副组长。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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