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抚州分院召开全区办公室主任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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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565
事件名称: 1991年抚州分院召开全区办公室主任会议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22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9月
结束时间: 1991年9月
发生地点: 抚州市

事件描述

1991年9月,为贯彻落实省院(1991)19号文件《关于加强检察信息工作的决定》,分院召开了全区办公室主任会议。会议要求全区两级检察机关要把信息工作作为“龙头”,以此来带动办公室其他工作的开展,并就信息员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会后分院下发了《检察信息工作暂行规定》。该《规定》的出台,使全区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开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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