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恢复重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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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527
事件名称: 1979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恢复重建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20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3月
结束时间: 1979年3月
发生地点: 江西省

事件描述

1979年3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恢复重建,办公地点设在市区兴鲁坊3号(原军分区教导队营房),占地面积4714.1㎡,当时有大小房屋5幢,建筑面积840㎡。进入80年代后,随着人员增加和机构增设,分院先后在这里兴建了多幢宿舍和办公楼:1982年建成二幢宿舍和一处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847㎡、75㎡;1985年建成一幢建筑面积为1433.3㎡的办公楼和一处205㎡的住房;1986年建成二个车库,面积共100㎡;1994年建成二幢新宿舍,建筑面积3170.12㎡。这些房屋的建成,使分院办公拥挤、住房紧张的情况有所改变。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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