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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2004年抚州市开始实施《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514
事件名称:
2004年抚州市开始实施《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20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4年1月1日
发生地点:
抚州市
事件描述
2004年1月1日,抚州市开始实施《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条例》是我省党政司法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基本法规,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武器。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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