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抚州分院制定下发《关于处理信访工作的几项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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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483
事件名称: 1980年抚州分院制定下发《关于处理信访工作的几项规定》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8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0年6月
结束时间: 1980年6月
发生地点: 抚州市

事件描述

1980年6月份,抚州分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处理信访工作的几项规定》,要求加强信访工作,在处理来信、接待来访中要做到:1、认真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工作,对来信及时登记,认真审阅,做到经办人有意见,领导有批示,件件有着落;对来访者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听取,事事有交待。2、加强请示汇报,对信访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领导,认真查办。3、深入调查研究,为民排忧解难。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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