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黎川县院办理非法拘禁香港人一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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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463
事件名称: 1998年黎川县院办理非法拘禁香港人一案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6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
结束时间: 1998年
发生地点: 黎川县

事件描述

1998年,黎川县院办理了非法拘禁香港人一案。1997年11月份,香港地区公民吴章铭在黎川县以介绍到澳门打工为名,骗取了女青年李某等4人所交的手续费8000元,1998年元月11日,李某未婚夫付斌得知吴在福建光泽县时,立即同涂志凯分别邀集了十二人连夜租车到光泽县,将吴及同伴王某(香港人)绑架到黎川,逼其退钱。第二天,将吴的同伴王某释放回港取钱。吴章铭被继续拘禁到被解救达48小时。县检察院于1998年5月8日提起公诉,经县法院审理,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涂志凯有期徒刑2年,付斌有期徒刑6个月。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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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涂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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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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