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抚州市院办理一起特大非法拘禁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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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461
事件名称: 1991年抚州市院办理一起特大非法拘禁案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6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
结束时间: 1991年
发生地点: 抚州市

事件描述

1991年原抚州市院办理了一起特大非法拘禁案。1989年9月,进贤县王岭乡板桥村村民许红球、方细生夫妇与宜黄县医院退体职工廖大铨合伙做了两车黄豆(计2.5万公斤)生意,廖欠许黄豆款1.2万余元。许经过一年多的要款,廖均采取躲避的方法拒不还款。1990年11月下旬,许红球的房东陈平忠了解此事后,愿意帮忙收款,并商定按收回款的25%抽取报酬。1990年12月2日陈平忠邀集舒冬发、梅雪明等人到抚州。陈、舒两人在抚州找到廖后,对廖采取捆绑手脚,捂嘴等野蛮手段,将廖控制在其住房内,一小时后,准备将廖带回进贤时,发现廖大铨已窒息死亡。抚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平忠有期判刑13年,民事赔偿人民币900元;舒冬发有期徒刑12年,民事赔偿人民币900元;许红球有期徒刑7年,民事赔偿人民币900元;梅雪明有期徒刑2年,民事赔偿人民币500元。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阅读

重要人物

许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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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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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大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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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抚州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