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金溪县院立案查处龚某徇私舞弊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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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454
事件名称: 1999年金溪县院立案查处龚某徇私舞弊案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5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9年11月2日
结束时间: 1999年11月2日
发生地点: 金溪县

事件描述

1999年11月2日,金溪县院立案查处了左坊派出所所长龚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一案。经查1999年9月9日时任左坊乡派出所所长的龚某接报案后,与刑警大队同到该乡祝源村调查严伙林涉嫌强奸案。经过勘查检验,县刑警大队于9月10日将该案立案侦查,但追找犯罪嫌疑人严伙林未果。同年10月10日,左坊派出所找到严伙林,对其进行询问,并做了问话笔录。之后,龚某在未征得局领导同意,也未与刑警大队联系的情况下,擅自对严伙林作罚款处理,收取严人民币3万元,未办理取保手续便将犯罪嫌疑人严伙林放走,直至2000年9月29日才在福建厦门把犯罪嫌疑人严伙林抓获,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鉴于龚某在检察机关侦查期间,认罪态度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县院后依法撤销了案件。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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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严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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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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