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南城县院办理付建华徇私舞弊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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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447
事件名称: 1994年南城县院办理付建华徇私舞弊案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5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
结束时间: 1994年
发生地点: 南城县

事件描述

1994年,南城县院办理了县公安局株良派出所干警付建华徇私舞弊案。付建华在任职期间,明知犯罪分子周银根为通缉犯(周犯系本县株良镇人,南城县公安局已于1993年2月10日下达通缉令),不但不主动或配合其他公安人员将周犯捉拿归案,竟多次包庇周犯使其逃脱。南城县院对付建华立案侦查,并依法起诉至法院,南城县人民法院以徇私舞弊罪判处付建华有期徒刑2年。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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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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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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