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临川区院办理黎清华、徐观生玩忽职守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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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429
事件名称: 2005年临川区院办理黎清华、徐观生玩忽职守案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5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
结束时间: 2005年
发生地点: 临川区

事件描述

2005年,临川区院办理了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第二看守所副所长黎清华及该所合同制民警徐观生玩忽职守案。2005年1月18日,黎清华以第二看守所领导的身份在该所带班,并负责19日凌晨4时30分至8时30分的值内班和巡视工作。19日凌晨5时至6时许,第9监号人犯三次向黎报告,说同监号人犯何某呻吟。黎接到报告后置若罔闻,不履行职责,致使在押人犯何某病发后得不到及时抢救而于6时50分死亡。临川区法院依法判处了黎清华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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