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中共中央发出“新三反”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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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413
事件名称: 1953年中共中央发出“新三反”指示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4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3年1月5日
结束时间: 1953年1月5日

事件描述

建国后,1953年元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当时简称“新三反”)的指示,指示中指出,县、区、乡三级干部中存在着许多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坏人坏事,对违法乱纪者必须给予法律制裁,最严重者处以极刑,以平民愤;同时,表扬好人好事,扬正气刹歪风。在中共中央发出开展“新三反”斗争的指示以后,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把查处严重违法乱纪作为1953年的工作重点。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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