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行政院通令所属将“收受回扣”等弊端以构成贪污罪惩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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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375
事件名称: 1936年行政院通令所属将“收受回扣”等弊端以构成贪污罪惩办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36年4月1日
结束时间: 1936年4月1日

事件描述

1936年4月1日(民国25年3月10日),行政院通令所属将“收受回扣”等弊端以构成贪污罪惩办。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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