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抚州地区检察工作计划指出要正确贯彻“依靠群众专政、矛盾不上交”的方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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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314
事件名称: 1966年抚州地区检察工作计划指出要正确贯彻“依靠群众专政、矛盾不上交”的方针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9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6年
结束时间: 1966年
发生地点: 抚州地区

事件描述

1966年,全区检察工作计划指出:要正确贯彻“依靠群众专政、矛盾不上交”的方针,认真做好审查起诉工作,打击的重点是有现行破坏活动的犯罪分子,杀人、放火、放毒、抢劫、特务、间谍等。随着“文化大革命”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受到冲击,工作无法开展。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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