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审查起诉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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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310
事件名称: 1961年审查起诉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9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1年
结束时间: 1961年

事件描述

961年审查起诉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打击重点是破坏党的中心工作,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反革命分子、杀人、抢劫、放火、投毒等刑事犯罪分子。在审查起诉中各县(市)院认真阅卷,严格把关,全年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623件,经年终案件质量检查,起诉正确的622件,起诉准确率达99.84%,错起诉1件,占0.16%,其他免予起诉,不诉的案件全部正确,没有漏诉现象,保证了办案质量,达到了狠、准、稳、细的要求。全年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525次,配合法院到基层举行公开宣判大会35次,宣判处理82件典型案件。11月12日和12月18日,临川县院与法院紧密配合,分别在温家圳,文港公社召开了有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通过公开宣判,群众座谈,教育了群众,震慑了罪犯,仅温家圳就收到检举揭发材料579份,有84个船员坦白交待了在运输过程中盗窃国家大米9000斤,稻谷7000斤等违法犯罪行为。表示要改邪归正,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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