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抚州地区检察机关贯彻“政法工作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和“政法工作人员有事办政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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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307
事件名称: 1958年抚州地区检察机关贯彻“政法工作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和“政法工作人员有事办政法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9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
结束时间: 1958年
发生地点: 抚州地区

事件描述

1958年,全区检察机关贯彻“政法工作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和“政法工作人员有事办政法,无事办生产”的指示,成立政法办公室,搞政法“大跃进”,采取“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三员汇报”、“三长决定”,各办手续的联合办案方法,削弱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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