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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2000年抚州地区两级检察院在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299
事件名称:
2000年抚州地区两级检察院在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9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0年
结束时间:
2000年
发生地点:
抚州地区
事件描述
2000年,全区两级检察院,在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做好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的同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做好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各县(市)院普遍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把加强青少年,尤其是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好法制教育试点、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送法进校园三项活动,取得了预防犯罪的良好效果,深受学校、家长的欢迎。分院于4月12日转发省检察院《关于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通知》,各县(市)院认真抓落实。广昌县院从批捕环节入手,积极开展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他们紧紧抓住审查批捕、社会调查、适时介入、跟踪帮教四个环节,制定出不同的工作方案和帮教措施。当年县院派出五名检察干部到广昌一中为一千多名师生上了一堂“青少年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知识课,向学校赠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材料。帮助师生提高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县院与团县委联合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重点抓了挂点学校的宣传教育活动,既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也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实现了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同步”。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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