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图书馆
抚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抚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1964年审查批捕工作认真贯彻中央依靠群众办案的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276
事件名称:
1964年审查批捕工作认真贯彻中央依靠群众办案的指示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8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4年
结束时间:
1964年
事件描述
1964年,审查批捕工作认真贯彻中央依靠群众办案的指示,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捕人的两条标准:一是罪恶大,证据确凿,又不悔改;二是绝大多数群众要求逮捕。全区检察机关按照7月8日省院《关于依靠群众处理案件的情况和几点意见》的通知要求,一年中依靠群众办案111件,其中批捕60件,不捕的51件。通过依靠群众办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54条,查清和补充证据61条,否定犯罪证据7件,改变案件性质5件,改变主犯2人,防止漏案2件,防止错案6件。全年批准逮捕132人,较1963年批捕432人,少捕300人,下降69.4%。发案少,捕人少的原因主要是整个国民经济全面好转,城乡社会秩序更加安定,深入开展了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认真贯彻了中央少捕、少杀和依靠群众专政的方针。在组织措施上,捕人从严控制,除正常刑事案件捕人经地委批准,对“社教”运动中的案件,反革命集团案件要经省委批准。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