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抚州地区检察机关继续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三少”方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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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272
事件名称: 1960年抚州地区检察机关继续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三少”方针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8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0年
结束时间: 1960年
发生地点: 抚州地区

事件描述

1960年全区检察机关继续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三少”方针,认真执行办案层层负责制和案件质量复查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3月26日至28日分院在宜黄县院召开了全区办案工作现场会,宜黄县院在办案中总结出“七查七看”、“三结合”的办案经验。“七查七看”是:查事实看证据;查主罪看一般;查情节看效果;查现行看历史;查主犯看从犯;查案件性质看政策界限;查法律依据看法律手续。“三结合”是:审查材料与向侦查人员了解案情相结合;提审被告人与询问证人相结合;调查研究与科学分析相结合。8月10日至13日地区检察分院在南城县院又召开一次现场会,总结交流了办案经验,讨论通过了关于做好批捕、起诉工作的14条规定,随后分院正式下文执行。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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