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抚州地区检察机关审查批捕职能受到削弱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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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270
事件名称: 1958年抚州地区检察机关审查批捕职能受到削弱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8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
结束时间: 1958年
发生地点: 抚州地区

事件描述

1958年,受“左”的思想影响,全区检察机关审查批捕职能受到削弱。在“大跃进”的背景下,检察干部“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敢想、敢说、敢做”,贯彻“政法工作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和“政法工作人员有事办政法,无事办生产”的方针,干部携卷下乡,在劳动中查清案情,在生产空隙时处理案件。各县(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政法办公室,协同作战,采取“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三员(侦查员、检察员、审判员)办案”、“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决定”,党委批准,各办法律手续的联合办案方法,办案只讲配合,不讲制约。全年批捕1332人,比上年652人多捕680人,上升104.3%。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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