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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2005年8月抚州市院调整了参加高学历学习学费报销比例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246
事件名称:
2005年8月抚州市院调整了参加高学历学习学费报销比例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7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8月
结束时间:
2005年8月
发生地点:
抚州市
事件描述
2005年8月市院调整了参加高学历学习学费报销比例,规定凡经单位同意,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干警一次性报销学费的60%;参加研究生学习并取得学位的干警,一次性报销学费的80%。至2005年底,抚州市检察机关在职检察工作人员536名,其中本科生240名,占45%,已毕(结)业研究生38名,占7%;在职检察官383人,其中本科生205名,占53.5%,已毕(结)业研究生35名,占9.1%。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检察官244名,其中本科生157名,占64.3%,已毕(结)业研究生35名,占14.3%。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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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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