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抚州市检察院自筹资金300万元新建检察官培训中心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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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245
事件名称: 2002年抚州市检察院自筹资金300万元新建检察官培训中心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71.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2002年
结束时间: 2002年
发生地点: 抚州市

事件描述

2002年,抚州市检察院自筹资金300万元,新建检察官培训中心,整个培训基地自成体系,占地六亩,有标准床位49个,能适应每期60人规模的培训班或会议接待。干部教育训练处组织干警参加省院与华东政法学院联合举办的研究生进修班,以及与江西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专达本法律本科班的自学考试。40岁以下未达本科学历的干警参加了专升本学习,当年招收学员45名。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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