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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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231
事件名称: 1979年7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6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7月
结束时间: 1979年7月

事件描述

1979年7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并定于198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抚州分院抓住施行前的紧迫时机,组织检察干警参加各种短期培训班。1979年8月11日至22日,全区的正、副检察长、检察员共46人,参加地委政法领导小组召开的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四个单位领导骨干的“七法”座谈会。当年,还有141名检察干警参加了各种短期培训,其中13名检察干警到省里学习,有41名干警参加了分院组织的学习班,有87名参加了县、市学习班或座谈会,所有的检察干警都轮训了一遍或两遍。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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