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修改了检察院组织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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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3228
事件名称: 1983年9月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修改了检察院组织法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6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3年9月
结束时间: 1983年9月

事件描述

1983年9月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修改了检察院组织法,但因抚州地区不设人大及其常委会,抚州分院的检察长由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也仍由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助理检察员、书记员,由本级检察长任免。行政职务及检察员、助理检察员的职级则由中共抚州地委或本院党组决定。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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