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邱云福即率部纵火烧屋、枪杀百姓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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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唯一号: 140232020230002941
事件名称: 1923年邱云福即率部纵火烧屋、枪杀百姓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55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23年5月
结束时间: 1923年5月

事件描述

民国十二年五月,元家乡下墙村民黄麻子与桥头村民陈福星,因对邱部丁子辉恃强奸淫妇女,愤而杀之,邱云福、邓德高即率部卒百余人,手执快枪,蜂拥而至,纵火烧屋,枪杀百姓,男女老幼,皆奔逃他乡,这次暴行计焚屋40余幢、稻谷家什,难于数计,时人称此为“火烧十三都”。邱、邓等头目企求享乐,于民国十四年七月带领部卒投靠赣军赖世璜部下,改编不到两月,因他们不习惯正规军的纪律,不受约束,企图兵变逃跑,即被全部缴械,邱被关押,邓被杀死,“建国军”遂被消灭。

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崇仁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崇仁县志采用志、记、述、传、录、图、表等多种形式,而以志为主来充分表达内容。除《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外,其它各篇,均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的方法,组织资料,横向展开,顺次记叙。崇仁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以概述总摄全书,大事记纵贯古今。正文分设7篇,依次为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篇下设章,章下设节,共49章,189节。附录殿后,共十部分组成。解放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章节,不另立专章,以免领属失当,记叙重复。崇仁县志某些章节,正文之余,尾加“附记”、“简介”,借以辑录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而补正文之不足。有些内容似嫌枝蔓,缺而不记,读者难明,则于文后加“附”或“注”以阐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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