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市、自治区)和县(市)三级财政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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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唯一号: 140232020210001032
事件名称: 中央、省(市、自治区)和县(市)三级财政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7/001
起始页: T00266_00.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53年
结束时间: 1953年

事件描述

1953年,全国建立了中央、省(市、自治区)和县(市)三级财政,并划分了三级收支范围,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农业税、工商所得税等上交中央;工商营业税、利息所得税,印花税等地方税及地方国营企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全部划归地方财政收入。本县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于1953年正式建立了县一级预算,从而开始由“供给财政”转向“建设财政”。当时县内财政收入主要是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契税、土地证照费、事业费和其他收入等。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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