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南城县发生鼠疫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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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唯一号: 140232020210000663
事件名称: 民国时期南城县发生鼠疫
事件简称: 鼠疫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T00340_00.pdf
事件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起始时间: 1943年6月
结束时间: 1947年
发生地点: 抚州市南城县

事件描述

民国32年(1943年)6月,鼠疫由福建省光泽县传入南城。河东连家巷首先发生病例。由于当时毫无防疫设备,蔓延甚快。流行范围遍及城关、大德街、下麻洲、蔡王殿、夫人田、花楼下、上麻洲、庙前、骆家坪、世厚、云岗、株良、饶村、黄武潭、珀歼、硝石、上湖、古竹、都军、双元、大徐、万年桥、排头渡、沙洲、湫牛、新丰、王坪、沙坊、石下等32个村镇,疫势猖獗,患者724人,死亡223人。 民国33年6月,鼠疫再度蔓延,又死亡100余人。省第三医疗防疫队、防疫第二大队第二中队、第八中队及赣东鼠疫隔离病院奉命驻县防治。 民国34年1月。鼠疫又以城区为中心,向四周乡镇蔓延,硝石、株良、新丰等地再次发生鼠疫,病型大都为继发性肺鼠疫、皮肤型鼠疫。患者324人,死亡125人。经调员防治,暂告平息。民国35年1月,城区鼠疫蔓延至本固乡排头渡,旋又沿公路线传染到南丰、广昌、金溪、临川、南昌等地。全县患者119人,死亡55人,省防疫总队防疫病院调入南城进行防治。民国36年,鼠疫再发,患者32人,死亡10人,江西省防疫总队第二大队、第八中队、第三医疗防疫队及外籍专家伯力士博士驻县防治,训练防疫人员,设立防疫医院和赣东鼠疫隔离病院,极力防治,但因措施不力,经费不足,药物器械缺乏,以致防疫不彻底,鼠疫连年复发,隐患难除。 建国后,人民政府采取一系列防疫措施,城镇农村普遍建立防疫机构,配有专职防疫员进行鼠疫疫苗预防注射,消除了隐患,杜绝了鼠疫的发生。1965年6月3日,城关镇发现两株可疑鼠疫菌,省、地及上饶防疫部门及时抽调60余名防疫医务人员来县协助防治。经过20天的检验,未发现鼠疫杆菌,确诊为鼠伤寒和克雷伯氏菌所致,很快予以扑灭。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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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南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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