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4月,贯彻党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再度开展大规模整社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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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唯一号: 140232020210000336
事件名称: 1961年4月,贯彻党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再度开展大规模整社工作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T00027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61年4月
发生地点: 抚州市南城县

事件描述

1961年4月,贯彻党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再度开展大规模整社工作,取消社员个人消费品分配中的供给制,停办公共食堂,缩小社队规模。全县划为26个公社,209个大队。10月又增划1个公社。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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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南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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