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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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1020230000478
机构名称: 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59.pdf
地址: 抚州市
前置机构: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起始时间: 2004年5月28日

机构描述

2004年,抚州市院根据省院部署,从2004年5月至2005年6月在全市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5月28日,市院成立了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恩洪为组长,副检察长王楚荣、渎检处处长项良东为副组长,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控告申诉、民行、预防、办公室、计财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向全市各县区院下发了《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县区院于5月30日相继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制订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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