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爆发后南城县人民自卫队成立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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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唯一号: 140231020210000147
机构名称: 抗日战争爆发后南城县人民自卫队成立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T00150_00.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地址: 抚州市南城县
前置机构: 南城县人民自卫队
后置机构: 南城县保安警察大队
结束时间: 1944年

机构描述

抗日战争爆发后,组建了人民自卫队。县设总队,区设区队,乡(镇)设乡(镇)队,保设保队。县长兼总队长,另设总队副1人。民国28年,增设国民兵团,县长兼团长,设常备队,未及一年,该团即被裁撤。民国33年,人民自卫队改编为县保安警察大队,下辖3个中队、9个分队。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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