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的农民协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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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唯一号: 140231020210000051
机构名称: 解放后的农民协会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T00179_00.pdf
起始时间: 1950年9月5日

机构描述

一、解放后的农民协会 农民协会 1950年9月5日,在中共金溪县委的领导下,金溪县农民协会成立。同年冬,开始进行土地改革运动,根据1950年7月政务院通过的《农民协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农民协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构;在土地改革尚未完成以前,农民协会是农民群众反封建的战斗组织。在土改运动中,各地相续建立了村农民协会,乡农民协会和区农民协会。各级农民协会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改革法和各项政策,保证了土改任务的顺利完成。1952年土改结束时,全县7个区,24个乡,1个镇的农民协会,共有会员32798人,1953年以后,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农民协会自行消失。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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