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金溪县中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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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唯一号: 140231020210000044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金溪县中队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T00160_00.pdf

机构描述

1949年6月成立金溪县公安队,兵力约1个排,主要任务是看守、押解、逮捕犯人。1955年8月1日,县公安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属公安机关建制领导。1966年8月1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江西省金溪县队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金溪县中队,归属县人武部建制领导。1975年12月9日,复属公安局建制领导。1982年I1月,根据中共中央(1982)30号文件精神,组建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金溪县中队,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西省总队抚州支队和县公安局的双重领导,而以抚州支队领导为主,其任务不变。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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