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金溪县人民武装部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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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唯一号: 140231020210000043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金溪县人民武装部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0118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T00158_00.pdf
起始时间: 1950年10月

机构描述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金溪县人民武装部 1950年10月成立,初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金溪县人民武装支队部,配支队长、干事、文书、通岳员各1人。为抚州军分区的派出机构,负责全县的人民武装建设工作,队部设在天主教堂。 1951年5月,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武装部(简称县人武部)。县大队撤销后,县人武部扩编,设军事、政工两股。配有部长1人,股长2人,参谋2人,助理员、通信员各1人。下辖7个区人民武装部(简称区人武部),每区配部长1人,参谋、助理员各1人。 1954年7月,改名为金溪县兵役局,配局长、政委各1人,县委书记兼任第一政委,下设民兵、兵役两科,配科长2人,助理员9人,通信员、给养员、炊事员、饲养员各1人,另配有马两匹。1955年12月,改兵役科为征集科,保留民兵科,增设组织动员科,每科配科长1名,助理员3人,共20人。1957年6月,增设副局长1人,各科都增设助理员,共有人员26人。1958年2月,撤销科建制,人员精简至10人,下辖的各区人武部也相继撤销。 1958年8月,复名金溪县人民武装部。编制不变。同时成立各公社人武部。1959年3月,恢复科建制,设立军事、政工两科,配有部长、政委各1人,科长2人,助理员6人,秘书、通信员各1人,共12人。1975年,根据中央军委扩大会议精神,“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人员陆续撤回,县人武部的干部、战士、职工增至35人,配备北京BJ212越野指挥小车一辆,司机1人。1979年2月,增设后勤科,配有科长、军械助理员、军械保管员。1981年1月,设部长、副部长、政委各1人,撤销后勤科,设军事科(科长、副科长各1人,参谋4人,军械助理员1人)、政工科(科长1人,干事3人),另配管理员、秘书、通信员、驾驶员、炊事员各1人,共19人。1985年,减至15人。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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