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发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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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596
人物姓名: 陈忠发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236.pdf
性别:
出生年: 1930
籍贯: 广东省揭西县
民族: 汉族

传略

陈忠发,副检察长,男,汉族,1930年12月出生,广东省揭西县人,初中文化,1949年7月参加工作,1950年12月入党,正县级。 1947年参加工作后,历任南城县第六区政府干部、县委组织部干事、地委组织部组织员、地委肃反办公室干部;1962年2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检察员;1963年2月后,先后担任乐安县湖坪公社书记、乐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地区水电局政工组长、地委政法办干事;1975年9月任王陂发电厂革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1978年9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重建时调回分院任科长;1981年1月任副检察长;1984年10月任党组副书记;1988年6月后任调研员;1991年5月离职休养。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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