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高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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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591
人物姓名: 刘志高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235.pdf
性别:
出生年: 1942
籍贯: 江西省莲花县
民族: 汉族

传略

刘志高,检察长,男,汉族,1942年1月出生,江西省莲花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1月入党,副厅级。 1968年12月从南京工学院毕业后分配到抚州印刷机械厂工作,历任工人、技术员、科长、副厂长、厂长;1984年1月任原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1987年7月调任广昌县人民政府县长;1988年1月被选举为江西省第七届人大会代表;1989年12月任中共广昌县县委书记;1990年9月被选举为中共江西省九次党代会代表。 1992年6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9年10月任抚州市政协助理巡视员;2002年12月退休。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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