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佩德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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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590
人物姓名: 高佩德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235.pdf
性别:
出生年: 1940
籍贯: 江西省金溪县
民族: 汉族

传略

高佩德,检察长,男,汉族,1940年11月出生,江西省金溪县人,大专学历,1957年9月参加工作,1960年3月入党,正厅级。 1957年9月参加工作后,先后担任过黎川中学教师、黎川县委肃反办公室干部、黎川县法院书记员;1965年1月至1968年10月任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1968年10月至1973年1月任抚州地区保卫部干部、副组长;1973年1月后,历任抚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地区政法办干部、地委材料组副组长。 1979年3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副检察长;1983年12月任检察长、党组书记;1985年4月调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3年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2001年10月后任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常委。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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