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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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588
人物姓名: 郑华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234.pdf
性别:
出生年: 1924
籍贯: 山西省五台县
民族: 汉族

传略

郑华,检察长,男,汉族,1924年4月出生,山西省五台县人,初中文化,1944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5月入党,副厅级(行政十三级)。 1944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在冀察热辽军分区任通讯员;1947年7月任河北省宁城县九区任组织干事;1949年3月随解放军南下,任南下工作队三小队管理员;1949年6月,正式转到地方工作,历任崇仁县城关区组织委员、崇仁县六区区长、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崇仁县二区区委书记、一区区委书记;1954年7月任崇仁县县委副书记兼农工部部长;1955年8月入江西省工农干校学习;1956年12月续任崇仁县县委副书记;1957年8月,先后调任黎川县大源垦殖场党委副书记、宜黄县县委副书记、乐安县公溪镇二委副书记、金溪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5年10月任原抚州地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1979年3月,抚州检察机关重建,任重建后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第一任检察长、党组书记;1983年5月,离职休养,但仍担任了抚州分院检委会委员,直至1989年4月。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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