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清华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533
人物姓名: 黎清华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53.pdf
性别:

传略

黎清华,男,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第二看守所副所长,2005年1月18日,黎清华以第二看守所领导的身份在该所带班,并负责19日凌晨4时30分至8时30分的值内班和巡视工作。19日凌晨5时至6时许,第9监号人犯三次向黎报告,说同监号人犯何某呻吟。黎接到报告后置若罔闻,不履行职责,致使在押人犯何某病发后得不到及时抢救而于6时50分死亡。临川区法院依法判处了黎清华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阅读

相关专题

副所长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