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霞林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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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唯一号: 140230020230001514
人物姓名: 游霞林
文件路径: 1402/01/object/PDF/1402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41.pdf
性别:
籍贯: 南城县徐家乡游家村
非亲属: 王水根;陈水根

传略

游霞林,男,南城县徐家乡游家村农民,因赌博输了钱,便起诈骗之心。于1988年7月、9月指使别人在芦某(免予起诉)处骗得盖有南城县粮食局湖东粮站公章的空白计划粮食调运发货明细表50份。同年7月、8月,游通过他人介绍与南城县上唐粮管所、洪门粮管所的调运员相识。同年7月13日至10月19日,游雇请汽车,先后13次窜到上唐粮管所、洪门大坝粮站,以承运大米为名,用假名“徐建林”、“陈小军”,骗得该所、站大米192150公斤。游将原始发货明细表毁掉,换上骗来的盖有公章的空白发货明细表,将收货地点改为“广东洪阳”等地,将大米运到广东洪阳、广赤等地,高价销售,得赃款228802.84元。1988年9月9日至10月19日,游霞林还纠集王水根、陈水根等人,先后三次窜到上唐粮管所,采取同样的手段,骗得该所大米19950公斤,运到广东销售得赃款63599.40元。游霞林因犯诈骗罪、赌博罪、脱逃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水根犯诈骗罪、赌博罪,被判刑9年。陈水根犯诈骗罪、赌博罪,被判刑7年。

知识出处

抚州检察志

《抚州检察志》

本志所述上自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下止公元2005年。立足当代,详近略远,重点记述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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